无锡市民政局文件
锡民地函〔2019〕59号
市民政局关于命名濮家湾桥
和徐家浜桥的复函
锡山区鹅湖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濮家湾桥和徐家浜桥命名的申请》收悉。根据国务院、省、市《地名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经报市人民政府(锡政字〔2019〕707号)批准,现函复如下:
同意你单位申报的两座桥梁分别命名为:
一、濮家湾桥(Pujiawan Qiao):位于新桥村濮家湾自然村,坐落在新杨路上,在月溪路南面,跨黄塘河,长44.04米,宽31米,最大跨径16米。
二、徐家浜桥(Xujiabang Qiao):位于群联村徐家浜自然村,坐落在新杨路上,在金城东路南面,跨新开河,长31.48米,宽31米,最大跨径6米。
请及时按照《地名 标志》(GB17733-2008)国家标准设置地名标志牌。
此函。
无锡市民政局
2019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