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单位《关于南泉长泰路命名的申请》收悉。根据国务院、省、市《地名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经报市人民政府(锡政字〔2025〕999号)批准,现函复如下:
同意你单位申报的道路命名为“南泉长泰路”(Nánquán Chángtài Lù),该路位于贡湖居委会管理区域内,在泰宝山南侧,东起缘湖路,向西1800米至无锡太湖植物园大门,折向西南800米至太湖湖岸,全长2600米,宽5-8米。
请及时按照《地名 标志》(GB17733-2008)国家标准设置地名标志牌。
此函。
无锡市民政局
2026-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