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单位《关于聚竹路命名的申请》和《关于曹园路命名的申请》收悉。根据国务院、省、市《地名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经报市人民政府(锡政字〔2025〕999号)批准,现函复如下:
同意你单位申报的两条道路分别命名为:
一、聚竹路(Jùzhú Lù):位于永丰路之南,在无锡市扬名中心小学之北,东西走向,东至曹张路,西至红星路,长350米,宽20米。
二、曹园路(Cáoyuán Lù):位于红星路之东,在曹张路之西,南北走向,南至聚竹路,北至永丰路,长150米,宽20米。
请及时按照《地名 标志》(GB17733-2008)国家标准设置地名标志牌。
此函。
无锡市民政局
2026-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