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让老百姓在家门口就能买得到、用得上质优价廉的医保集采药品和国谈药品,江苏省金湖县医保局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多措并举,高质量推进“医保便民药店”建设工作,真正把“民生之盼”变成“民生之赞”。
申请受理,择优评估。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原则,符合申请“医保便民药店”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按照相关要求递交申请材料,该局围绕“五统一”建设等工作要求对申请对象进行综合评估,最终确定37家“医保便民药店”,实现乡镇全覆盖。
结果公示、签订协议。该局对确定的“医保便民药店”进行为期7天的社会公示,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对公示无异议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签订专项服务协议。
强化管理,加强监督。该局注重加强对“医保便民药店”的服务和监管,一方面要求“医保便民药店”根据相关要求,制定管理制度,设置集采药和国家谈判药专柜。另一方面持续加强业务指导和督促考核,通过日常监管加智能监管,确保实行“零差率”销售,杜绝出售假劣药、以药易药等系列违规行为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