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公安局青岛胶东国际机场控制区通行证管理办法》政策问答
问:哪些人员可以办理青岛胶东国际机场控制区通行证?
答:有以下几类人员:
1.长期在机场控制区内从事民航运输、服务保障等工作,并与用工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协议的人员;
2.驻机场联检单位工作人员;
3.驻机场武警中队官兵;
4.临时进入机场控制区内从事生产运输、勤务保障、安全保卫、口岸检查、施工维修、业务洽谈、媒体拍摄、参观访问的人员;
5.临时进入机场控制区接送重要乘客的人员。
政策依据:《青岛市公安局青岛胶东国际机场控制区通行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十条。
问:青岛胶东国际机场控制区通行证多少个工作日可办理完毕?
答:通行证人员证件分为两种,对符合人员长期通行证办理条件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考试,考试通过后5个工作日内发放控制区通行证;对符合人员临时通行证办理条件的,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发放控制区通行证。
政策依据:《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
问:使用青岛胶东国际机场控制区通行证应当遵守哪些规定?
答:1.持有人员通行证的,应当将控制区通行证悬挂或者佩戴在胸前;
2.持有车辆通行证的,应当将控制区通行证放置在机动车前挡风玻璃明显位置;
3.持证人员应当爱护和妥善保管控制区通行证;
4.持证人员应当从工作人员专用通道出入控制区,按照规定读卡,显示通行信号后方可进入;
5.进入控制区的人员和车辆应当自觉接受安全检查;
6.遇有警卫任务时,人员和车辆应当提前避让;
7.持临时通行证和公务通行证进入机场控制区的人员,应当由持有长期人员通行证引领人全程陪同引领。
政策依据:《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
问:使用青岛胶东国际机场控制区通行证禁止哪些行为?
答:1.伪造、变造、涂改控制区通行证或者使用伪造、变造、涂改的控制区通行证;
2.转借、冒用控制区通行证;
3.使用过期失效的控制区通行证;
4.超过授权区域范围通行;
5.未经同意进入跑道、滑行道、联络道等航空器活动区域;
6.进入与本单位生产保障无关的航空器;
7.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的其他禁止行为。
政策依据:《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
问:持证人员违反《管理办法》如何处理?
答:持证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予以通报、扣分、暂扣控制区通行证或者收回控制区通行证。
1.未履行引领人全程监管职责的;
2.跨区域通行的;
3.擅自进入与本单位业务无关的航空器的;
4.涂改、损毁控制区通行证的;
5.将控制区通行证出借给他人使用的;
6.与警卫车队和航空器争道抢行的;
7.提供虚假信息或者不符合背景调查规定要求的;
8.其他违反规定的行为。
政策依据:《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