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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入境业务政策问答

2023/03/22 7.8k 阅读 499 点赞

出入境业务政策问答


1、申请普通护照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答:(一)制证照片(可由受理机关现场免费拍摄电子照片)。(二)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可由受理单位免费打印。(三)居民身份证。对于居民身份证在申领、换领、补领期间的申请人,应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申请人已办理居民身份证的,可凭居民身份证作为身份证明材料,未办理身份证,也可交验居民户口簿。(四)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应当由监护人陪同。除提交上述相应材料外,还应当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等),一方监护人同意其办理出国(境)证件的意见,以及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一份。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但还应当提交监护人委托书,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一份。(五)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短期回国申请换发、补发普通护照或因普通护照失效重新申请普通护照的,应当根据申请事由提交上述规定的相应材料、现持普通护照及定居国外的有效证明。(六)国家工作人员还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普通护照的证明(证明内容应当含负责人签名和联系电话)。(七)现役军人的申请由其所属部队驻地的受理机构受理,应当根据申请事由提交上述规定的相应材料、具有审批权的军队系统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办理普通护照的证明,以及本人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军官证等)。

2、港澳居民如何在内地换发补发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答:香港、澳门居民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换发、补发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填写完整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申请表》,并粘贴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要求的申请人照片;

(二)申请人有效的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未满11周岁未办理香港居民身份证及身份证上无照片的香港居民,应当交验回港证或者签证身份书。未满18周岁的申请人应当交验监护人身份证明原件、监护关系证明;

(三)申请换发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应当提交现持用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四)申请补发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应当在《申请表》中填写遗失声明;

(五)身份信息变更的,应当提交香港入境事务处或者澳门身份证明局等部门出具的身份信息变更的证明文件;

(六)委托他人代办的,应当提交申请人病情证明等相应材料和委托书,被委托人需交验本人身份证件;

(七)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认为确有必要的其他申请材料。

3、申请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应提交什么材料?

答:申请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材料,需提交以下材料:(一)电子制证照片(可由受理机关现场免费拍摄电子照片)。(二)填写完整的电子《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可由受理单位免费打印纸质版。(三)居民身份证.对于居民身份证在申领、换领、补领期间的申请人,应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申请人已办理居民身份证的,可凭居民身份证作为身份证明材料,未办理身份证,也可交验居民户口簿。(四)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申请《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必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单位同意出境的意见并加盖组织、人事主管部门公章。(五)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应当由监护人陪同。除提交上述相应材料外,还应当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等),一方监护人同意其办理出国(境)证件的意见,以及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一份。未办理居民身份证的,可不提交居民身份证。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但还应当提交监护人委托书,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六)赴台探亲的提交相应事由的入台许可证明。(七)应邀赴台需提交国务院台办赴台批件原件,或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台办确认盖章的复印件。由组团单位代办的,代办人须提交单位介绍信。(八)经国务院台办经济局审核立项前往台湾进行经贸交流活动的,需提交国务院台办关于应邀往来台湾立项批复原件。(九)执行两岸直航航运任务的提交国务院台办或经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台办的赴台批件,或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台办确认的复印件。(十)赴台就医、奔丧、处理财产、诉讼等私人事务的提供相应事由的入台许可证明。(十一)按照公安部有关规定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的,还须提交符合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条件的证明。

4、中国公民(含港澳台)如何查询本人出入境记录?

答:出入境管理局可受理中国公民(含香港、澳门、台湾)因私事查询本人的出入境记录申请。查询方式有人工查询和自助查询。人工查询范围主要是无法通过自助查询终端或者移民局微信、支付宝小程序及移民局APP进行查询的特殊情况,其中查询本人出入境记录的,需由申请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向青岛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提出申请,并填写《查询出入境记录申请表》、留存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对于公民遇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办理查询出入境记录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提交《因私查询出入境记录申请表》,并交验申请人的出入境证件或者居民身份证原件、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原件以及经申请人和被委托人双方签字确认的委托授权书原件,申请人本人手持本人签字确认的委托授权书进行拍照,(可通过微信传递给被委托人,被委托人到出入境部门免费打印)。对于人在外地确实无法邮寄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的,需要申请人将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或出入境证件进行拍照,本人手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或出入境证件及本人签字确认的委托授权书进行拍照,经出入境部门查验原照片无误后,使用打印的照片及身份证或出入境证件复印件,由被委托人代为办理(可通过微信传递给被委托人,被委托人到出入境部门免费打印)。

未满16周岁的公民查询出入境记录的,可由其法定监护人代为办理,提交《因私查询出入境记录申请表》,交验申请人的出入境证件或者居民身份证原件或者户口簿原件、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件以及能够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前台受理后无特殊情况2个小时之内予以出具出入境证明。

自助查询方式有三种:

(一)是查询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出入境证件原件通过自助终端进行查询并现场打印,自助查询终端机所在单位地址及联系电话如下:

青岛市出入境管理局:青岛市福州南路17号青岛市市民中心三楼公安出入境专区 电话:0532-66573250 自助机查询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周六:9:00-11:30 14:00-17:00

青岛市开发区分局:青岛市黄岛区长江中路357号开发区公安局西门户政与出入境服务大厅 电话:0532-66581128自助机查询时间:周一至周六正常工作时间

青岛市即墨分局:青岛市即墨区振武路496号即墨区政务服务大厅一楼公安窗口 电话:0532-88523569自助机查询时间:周一至周日正常工作时间

青岛市出入境管理局青岛港接待大厅:青岛市市北区港洲路1号油轮母港客运中心 电话:0532-82982160自助机查询时间:周一至周五正常工作时间

青岛胶州市公安局出入境办证大厅:胶州市厦门路1号出入境办证大厅 电话:0532-58785602自助机查询时间:周一至周六正常工作时间

(二)是手机下载移民局APP,或者使用微信、支付宝中的移民局小程序可以查询本人近十年出入境记录; (三)是出入境口岸配备的自助查询终端可打印最近一次的出入境记录。自助查询打印的出入境记录均与人工查询出具的出入境记录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查询出入境记录无需缴纳任何费用。

5、什么情况可以加急办理中国公民出国境证件?

答:目前符合下列情形的出国境申请人,可持相应事由材料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加急办理出入境证件:

(一)治疗重症、探望危重病人、奔丧;

(二)前往国签证或者前往国(地区)进入许可有效期即将届满;

(三)应试、开学或参加毕业典礼日期临近;

(四)教学科研人员执行学术交流合作任务日期临近;

(五)参加会议和谈判、签订合同等紧急商务活动;

(六)急需参加“一带一路”建设、防疫抗疫和复工复产相关工作;

(七)申请留学、劳务或参加外语考试等急需提前提供证件信息;

(八)行前证件遗失损毁;

(九)处理境外突发事件;

(十)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紧急事由。

6、办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的照片有什么要求?

答:照片应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经省公安厅出入境证件照片质量检测平台检测合格),各出入境接待大厅均提供免费照相服务。

7、办理出入境证件是否有免费快递政策?

答:为积极适应新时代、新需求,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提升公安出入境服务水平,自2018年1月15日起,全省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推出为65岁以上申请人免费邮寄公民因私出入境证件便民服务举措,证件适用包括普通护照及加注、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

8、申请出入境证件有哪些领取方式?

答:申请出入境证件的领取方式有以下几种:(一)到受理机关领取:申请人持居民身份证及回执单到递交申请材料的公安机关出入境接待大厅领取,在派出所申请的请到回执单告知的地址领取证件;证件原则上由本人领取,因特殊原因由他人代取的,代领人须持回执单、代领人居民身份证;回执单是领取证件凭证,领证时交回。如有遗失,领证时须由申请人本人持身份证及复印件,并提交书面的回执单遗失声明领取证件。(二)邮政速递:邮政速递部门一般在证件制作完毕后2个工作日内按邮寄地址发出,收到证件时请签收核验证件,交还回执单,支付邮政速递费。

9、出入境证件的办理时限?

答:自2020年12月15日起,我局缩短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往来台湾通行证的承诺办结时限,由7个工作日缩短至5个工作日。

10、如何查询出国境证件的办理进度?

答:证件办理进度可通过山东省公安厅官方网站(gat.shandong.gov.cn)-出入境服务模块查询,或关注山东出入境微信公众号查询。

11、台湾居民台胞证丢失需要怎么补办?

答:台胞证丢失补发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有:

(一)《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申请表》;

(二)符合条件的照片1张;

(三)本人签字的丢失声明和补办申请;

(四)有效的台湾地区身份证或户籍誊本(户口名簿)原件;

(五)临时住宿登记表。

12、办理外国人签证证件时,亲属关系证明如果境外相关部门出具的,需要认证吗?

答:境外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需经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或所属国驻华使领馆出具,并附中文翻译件(有资质的翻译公司翻译确认)。

13、办理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需要提交的境外无犯罪记录证明有效期是多长时间?

答:办理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件所需要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有效期是6个月。

14、外国人持非工作类居留许可,可以在中国境内工作吗?

答: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停留居留,不得从事与停居留事由不相符的活动;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工作,应当按照规定取得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证件。

15、外国人更换了新护照,需要到出入境进行登记吗?

答:外国人居留证件的登记项目包括:持有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居留事由、居留期限、签发日期、地点,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号码等。居留证件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持证人应当自登记事项发生变更之日起十日内到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变更。

16、外国人离开原单位的需要办理手续吗?

答: 聘用外国人工作或者招收外国留学生的单位,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报告:

(一)聘用的外国人离职或者变更工作地域的;

(二)招收的外国留学生毕业、结业、肄业、退学,离开原招收单位的;

(三)聘用的外国人、招收的外国留学生违反出境入境管理规定的;

(四)聘用的外国人、招收的外国留学生出现死亡、失踪等情形的。

17、签证和居留证件即将到期可以提前多久办理?

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规定,需要延长签证停留期限的,应当在签证注明的停留期限届满七日前向停留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在中国境内居留的外国人申请延长居留期限的,应当在居留证件有效期限届满三十日前向居留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18、在中国境内出生的外国婴儿,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答:在中国境内出生的外国婴儿,其父母或者代理人应当在婴儿出生六十日内,持该婴儿的出生证明到父母停留居留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为其办理停留或者居留登记。

19、申请加入中国国籍获得批准后是否可以继续保留原外国国籍?

答:被批准加入中国国籍的,不得再保留原外国国籍。

20、外国留学生可以在校外勤工助学或者实习吗?

答:如果外国留学生持学习类居留证件且需要在校外勤工助学或者实习,应当经所在学校同意后,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居留证件加注勤工助学或者实习地点、期限等信息。持学习类居留证件的外国人所持居留证件未加注上述规定信息的,不得在校外勤工助学或者实习。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政策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