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单位《关于凯发路命名的申请》和《关于群益路命名的申请》收悉。根据国务院、省、市《地名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经报市人民政府(锡政字〔2024〕559号)批准,现函复如下:
同意你单位申报的两条道路分别命名为:
一、凯发路(Kǎifā Lù):位于和畅路南面,在吴都路北面,东西走向,东至华谊路,西至锡拖路,长689米,宽16米。
二、群益路(Qúnyì Lù):位于锡拖路东面,在华谊路西面,南北走向,南至吴都路,北至和畅路,长446米,宽24米。
请及时按照《地名 标志》(GB17733-2008)国家标准设置地名标志牌。
此函。
无锡市民政局
2024-0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