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0085号提案的答复函
民革、社科、民族宗教组(第8组):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社会组织监督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们对促进我市社会组织发展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社会组织是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力量,近年来在市委和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下,我市大力推进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引导社会组织在促进经济发展、繁荣社会事业、创新社会治理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由于近年来我市社会组织的发展迅速,各级政府监管力量难于及时跟上,监管压力较大、作用发挥不足等问题还有所存在。针对这些问题,你们提出加强社会组织监督管理的建议非常重要,这也是我局会同相关部门一直着力推进的重点工作。近年来,作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我局高度重视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工作,积极会同有关部门,主要采取了以下几方面措施:
一、聚焦顶层设计,加强完善监管机制
市委市政府和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社会组织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2018年,市委、市政府两办印发了《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细则》,明确了社会组织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和具体举措,为当前及未来一段时期我市加强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工作指明了方向。二是建立协调工作机制。围绕贯彻市委市政府要求,2019年2月26日,市政府召开了全市社会组织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全体成员(扩大)会议,下发了《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无锡市社会组织管理工作联席会议的通知》,明确了市委组织部等23个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社会组织监管职能,压紧压实双重管理责任。三是形成联动合力。我局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联络员会议、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积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工作联动,研究解决社会组织工作疑难问题;召开全市民政工作部署推进会、全市社会组织管理工作推进会,压实区(县)监管职责,督促对标成立了本级社会组织管理联席会议机制,确保责任落实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二、聚焦党建引领,确保正确政治方向
抓实抓好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将党的领导贯穿于社会组织工作各个方面、各个环节。一是强化党建工作体系。市委组织部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无锡市社会组织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具体要求(试行)》等文件,强化了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夯实了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工作有效覆盖基础。二是严格登记审核“三同步”。结合部、省、市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要求,我局对标完善了社会组织章程示范文本中党建条款,健全强化了党建工作承诺、党组织情况申报、党员情况调查机制,确保办理成立、变更、换届的社会组织及时贯彻党建工作要求。同时在年检、等级评估环节,联合各业务主管单位加强党建工作加强审核指导,确保党建工作的有力推进。三是打造党建服务平台。我局依托市公益创新创业园建立了社会组织红色党建基地,面向全市社会组织开展了“党建引领 公益践行”公益+党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党建+公益参访、“继承红色精神 发展红色公益迎七一参访”等系列活动,并在微信公众号内设立了“党建课堂”栏目,定期或不定期的推送党建信息,积极服务促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交流互动。
三、聚焦履职担当,不断提升监管能力
围绕登记管理机关职责,积极加强执法规范,努力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一是认真加强执法规范。我局制定下发《无锡市社会组织行政执法工作指引(试行)》、《无锡市社会组织行政约谈办法(试行)》,明确了社会组织39项行政处罚(强制)执法一般程序、简易程序、取缔程序的具体要求和32个示范文本,印发了《关于加强和规范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监管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建立信用制度、公示监管和组织保障等要求。二是积极加强培训引导。2019年至今,针对全市社会组织监管现状,围绕党建要求、年检申报、财务管理、系统操作等内容先后组织了13场培训,参与培训的各市(县)区登记管理机关人员和社会组织负责人达1500多人次。针对基金会的特殊性,专门组织召开了全市基金会管理工作暨基金会服务高质量发展动员会议,全市近40家基金会负责人、民政部门及基金会业务主管单位相关同志等近140人参加,进一步提高了社会组织党建意识和服务社会能力水平。三是规范执法能力建设。针对社会组织执法涉及面广、个性情况多的情况,我局专门购买社会法务服务,对社会组织执法进行全程指导把关,配备执法记录仪等设备规范全程记录,既规范了执法取证行为,又有效震慑了执法对象。2019年市级社会组织行政执法档案在全市执法检查中取得了排名第一的优秀成绩。
依托联席会议机制,积极实施联合检查、联动执法,形成监管合力,全面提升社会组织监管效能。一是开展社会服务机构自查自纠工作。下发了《无锡市社会组织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改行动实施方案》,以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为重点,在全市进行了细致排查整治,据统计,各级登记管理机关排查社会服务机构3989个,覆盖率达100%,对排查出的问题立查立改,一时不能解决的,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二是联合开展市级社会团体专项治理工作。2019年以来,根据市纪委部署要求,会同相关业务主管单位先后开展了市级社会团体银行账户、“小金库”两项专项治理工作,督促514个市级社会团体自查各类银行账户551个,对抽查发现问题和不足,由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和财政部门督促整改处理,未发现存在小金库情况。三是联合开展了行业协会商会规范整改工作。2019年以来,联合市发改委、工商联等部门督促325家行业协会商会开展脱钩回头看和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自查整改工作,318家行业协会商会实现了与行政机关五分离,在信用中国网站公示收费信息852条。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比率在全省、全国处于领先水平。四是严格开展社会组织年检。我局制定下发了《无锡市社会组织年度检查评定标准》,明确了社会组织的45种不规范情况。并主动对接沟通社会组织相关业务主管单位,根据业务主管单位年检初审意见给出年检结论,对发现存在问题的严格要求整改,2019年,市县两级民政部门联合业务主管单位分别按不低于4%和3%的标准进行了抽查,其中市级抽查社会组织69个,比例达8.7%。全市社会组织参加年检率在全省处于前列。五是严格规范行政处罚。2019年以来,按照抓小抓早的原则,对25家社会团体和118家民办非企业单位实施及时采取提醒告知、行政约谈等柔性方式实施执法,对8家违规的社会组织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对6家严重违规的社会组织给予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并及时纳入异常名录和严重失信名单;对6家涉嫌严重违规的社会组织进入行政撤销处罚流程,引导31个未按规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监督检查的市级社会组织主动完成注销登记。
五、聚焦多方发力,积极引导作用发挥
依据部门职责分工,我们积极引入社会力量,发挥社会监督、社会资金等社会力量作用,促进社会组织规范发挥作用。一是以制度促规范。我市出台《无锡市社团法人指引》、《关于开展社会组织负责人任职前公示和法定代表人述职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督促指导社会团体健全法人治理机制,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和规范自身行为,加强了对社会组织负责人的社会监督力度。二是以评估促提升。我局出台《无锡市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和《无锡市社会组织评估复查暂行办法(试行)》,并委托第三方社会组织进行周密辅导和专业评估。目前,共评出等级社会组织3095家,其中5A级7家,4A级158家,3A级264家。三是以培训促提高。通过各级社会组织培育基地、公益创投平台等载体,积极开展“精准化”的社会组织赋能计划,通过开展专题培训、公益诊断室、公益加油站、公益沙龙苑、公益接力帮等能力提升类活动113场,服务4274人次;开展社会组织公益项目设计、需求调研及财务规范等各类培训共71场,服务超4000人次。四是以活动促发挥。创新实施1000家社会组织结对1000个村(居)的扶贫帮困三年行动(简称“双千”行动),推动832个社会组织结对1052个社区,967个项目落地实施。以市级孵化基地为载体,引入建立了中国好公益平台江苏枢纽基地,举办了第二届“中国好公益-无锡”品牌项目推介会,路演5个品牌项目,参与组织达120家,现场产生22个合作意向,获媒体跟踪报道23次。五是以引资促发展。2019年以来,积极依托市公益创新创业园平台,动员10个基金会对口资助我市社会组织的数十个公益项目,首期金额150多万元,引导无锡肯德基有限公司与江苏融置企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对12家社会组织以资源互通及资金支持的方式进行了不同方面的支持和合作,创新打造努力探索政府、企业、基金会、社会组织良性互动的公益新生态。
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们将会同相关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细则》要求,深化管理制度改革,加强监督管理,有效促进全市社会组织持续健康有序发展,更好的发挥作用。
一是持续加强联动协调推进力度。对标省联席会议机制和我市机构改革实际,适时调整联席会议成员和职责,夯实业务主管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监管责任;推动部门定期议事、联合约谈、联合执法等机制常态运行,及时研究解决社会组织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不断完善统一登记、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监管的社会组织管理机制。
二是持续强化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积极协助组织部门加强对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指导,探索建立民政社会组织综合党委,认真履行民政部门党建工作托底管理职责,指导无锡公益创新创业园党建基地发挥市级社会组织党建平台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开展形式多样的党建教育、培训、交流活动,提升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质量。
三是持续健全社会组织治理机构。会同相关部门健全第三方评估机制,有序开展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积极推动与经济社会发展、群众密切相关的社会组织参与评估,提高社会组织评估率。加大社会组织负责人和骨干人员培训,督促引导社会组织健全法人治理、内部运行、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等制度,完善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和内部监督机制,推动社会组织成为权责明确、运转协调、制衡有效的法人主体。
四是持续强化联合监管执法措施。加大年检和联合抽查力度,探索采取双随机、一公开、重点对象抽查审计和第三方年检等方式,加大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力度。督促指导各级登记管理机关加大对不按期换届、不及时年检社会组织的执法查处力度,对出现苗头倾向的社会组织,及时采取行政约谈等方式进行教育指导,对长期不参检的社会组织,依法引导注销或实施行政处罚。进一步发挥社会组织信用信息体系建设,探索研究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记录联动共享推送制度,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发挥信用惩戒作用。
感谢你们对社会组织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无锡市民政局
2020年7月20日